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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篇名為「情人挑挑挑」的文章,作者洋洋灑灑的列出了她對男朋友的條件,包括

一,對我好也能對我朋友好的人。
二,能夠了解我比我自己還要明白自己的人。
三,能夠不計一切包容我的人。
四,要真心喜歡我。
五,要留給我私人空間。
六,有知識的人。
七,有自信的人。
八,有能力的人。
九,要喜歡小孩。
十,要信任我。

上面的這幾項條件我都同意
也相信如果都達到了這樣的要求
也算是標準情人了

但是如果要和他在一起一輩子
就這樣就夠了嗎

如果是我的話
我會再加上第十一點
11,要和我心靈相通

我常常都會告訴別人說
我和小雪是天生的一對,是非常Match的
我們常常一起哭一起笑
常常同時想到某件事或某個人
同時想吃富記
或是同時想去基隆

他想喝水,不用他開口我就會停在7-11買水
他想睡覺,也不用說我就會幫他準備好枕頭
兩個人之間不需要多說,甚至開口
自然而然地就會知道對方在想些什麼

你不用問我為什麼,我也不知道
這就是我所謂的心靈相通,也是兩個個體之間最完美的契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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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edcar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